債務人有償還債務的義務。債務到期時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債權的,債務人應當償還債務。債務人拒絕償還債務或者以其他形式逃避債務的,債權人可以采取法律措施追償債務:
1,向法院提起訴訟。
2.行政幹預。
如果勝訴,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借錢不還的起訴方式
1.準備起訴狀及相關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121條申訴
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