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侵權行為成立時,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並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1,非法經營額超過五萬元的,可以並處非法經營額五倍的罰款。
2.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並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
3.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從重處罰。
4、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並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供貨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九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
(七)摻雜、摻假、偽造,影響營養和衛生的;
違法行為人衛生部門依據: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經營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的,責令停止生產經營,立即公告召回已銷售的食品,銷毀該食品,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衛生許可證。
《食品安全法》是專門針對食品領域的法律。根據工商局的分類,酒是食品的壹種。因此,在遇到假酒問題時,消費者完全可以選擇適用哪種法律。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於04年3月14日生效。
其中,對經營者涉嫌消費欺詐的賠償金額進行了大幅提高,不僅賠償金額提高了三倍,即“壹退三賠”,還規定了消費者賠償的“保底金額”為500元,即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以500元計算。因此,消費者可以選擇哪種法律支付的費用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