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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標活動應遵循哪些原則?

《招標投標法》第五條規定,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招標投標是促進基本建設領域競爭的壹項綜合性經濟責任制。壹般有多家施工單位參與工程投標,投標單位?(建設單位)擇優選定。誰工期短、成本低、質量高、信譽好,誰就獲得工程任務。建設單位將與發包單位簽訂合同,以交鑰匙方式組織施工。

我國招標承包制的組織程序和工作環節主要有:編制招標文件。招標申請獲得批準後,建設單位需要編制招標文件,主要包括:項目的綜合說明(項目範圍、項目、工期、質量等級、技術要求等。)?施工圖及說明、實物工程量清單、材料供應方式、工程價款結算方式、對工程材料的特殊要求、現場勘察日期等。

確定標底。施工單位根據施工圖紙和現場實際情況,組織專業人員編制工程總造價和單項費用,報建設主管部門審批。標底壹經確定,應嚴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如果有些投標單位對編制標底的業務不熟悉,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可以幫助編制,也可以由設計部門和施工單位共同組成投標咨詢組,承擔投標單位編制標底的業務。

標底不得高於項目批準的總投資。進行投標。壹般分為投標和遞交投標函、開標、評標、決標等幾個步驟。簽訂項目合同。投標人應根據中標通知書規定的內容與招標人簽訂總價合同。合同簽訂後,應接受有關方面的監督。合同可經當地公證單位公證,並接受法律監督;行政監督也可以由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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