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至1992年6月在河南省婦聯工作,歷任法律顧問室副主任、主任科員、副主任(副主任),(其間在確山縣工作,任副鄉長、縣法院副院長);
1992 11至1998 1在共青團河南省委宣傳部工作,歷任副部長、部長;
1998 10至20013,在澠池縣工作,歷任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6年3月5438+0至2002年8月義馬市委書記;
2002年8月至2008年9月在新鄉市政府工作,歷任副市長、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8年9月至2011,任焦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2011年5月至2011年7月三門峽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1-2015,任三門峽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5年8月至20115年6月任三門峽市委書記、市長;
2015 165438+10月起任三門峽市委書記。
第七、八屆河南省委候補委員,第九屆河南省委委員。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