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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起訴母嬰店,獲得30萬元賠償。對方侵犯了哪些權益?

趙起訴母嬰店,獲得30萬元,原因是對方擅自使用趙的肖像權和姓名權牟利,嚴重侵犯了趙的合法權益和趙的肖像權和姓名權。

1.趙起訴母嬰店獲30萬賠償?

近日,趙與廣州藝雅優品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權糾紛案壹審法律文書公開。文件顯示,趙訴稱,被告在其微信官方賬號中使用多張原告肖像,對其經營的宜雅優品品牌及系列產品進行商業宣傳,更有甚者還配有宜雅優品形象代言人、原告簽名等字樣。不僅如此,該公司還在孕嬰展期間使用原告的肖像和姓名制作燈箱廣告,展示多種侵權產品。被告未經原告同意,以虛假背書的形式使用原告的肖像權和姓名權,嚴重侵犯了趙作為原告的肖像權和姓名權,故趙將此事起訴至法院,法院也認為該公司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權和姓名權。且原告作為國內知名藝人,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其姓名、肖像具有壹定的商業代言價值,故原告趙最終通過判決獲得30萬元。

其次,它侵犯了趙的肖像權和姓名權。

廣州怡雅優品科技有限公司的這種侵權行為真的很可恥。尤其是趙,作為壹個公眾人物,具有很大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公司的這種侵權行為只會傷害趙本人,嚴重侵犯了趙的肖像權和姓名權。作為此次事件的受害者,趙應該維護自身的權益。而且公司如果真的想讓她做品牌代言人,就應該通過正規渠道與趙合作,而不是未經其同意就使用他人的姓名和肖像權,這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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