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法規
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壹)同壹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五千次以上或者轉發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三)因誹謗受到行政處罰兩年內,誹謗他人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第三條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壹)造成群體性事件的;(二)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的;(三)引發民族、宗教沖突的;(四)誹謗多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七)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其他情形。以上知識是邊肖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造謠、傳謠都是違法犯罪行為。情節嚴重的將構成刑事犯罪,涉及的罪名包括誹謗罪和尋釁滋事罪。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尋求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