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監督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主要職責:負責起草中心城區房屋征收與補償的規範性文件;編制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計劃,匯總中心城市房屋征收項目,下達新羅區分期實施;制定補償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公布實施。
擴展數據:
房屋征收的相關要求規定:
1.房屋征收範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征收範圍內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不當增加補償費用;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2、因舊城改造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3、房屋征收部門擬定補償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的時間不得少於30日。
百度百科-房屋征收部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房屋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