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的形式
1,法的本質是法的形式性,也叫法的官方性和民族性。
2.法律的形式總是依靠形式的權力機制來保證其實現。
3.法律的正式性總是通過正式的表達形式來宣布的。
4.法律的形式性表明法律是國家意誌的體現。
二、法律的階級性(法律的國家意誌和階級意誌)
1,法律體現了統治階級的意誌,具有整體性。
2.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誌需要壹個復雜的過程。
第三,法律的社會性(法律的物質約束)
1.社會物質生活條件主要是指統治階級建立其政治統治的經濟基礎。
2.從根本上說,法律依賴於壹定的經濟關系(經濟基礎)。
3.法律不是統治階級的任性和武斷的表現,也不違背客觀規律。
4.法律的社會性是法律本質的最終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