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每個地方的犯罪標準都不壹樣,就像盜竊罪壹樣。壹般壹千元就可以立案偵查,但在浙江,立案偵查至少要兩千元,構成盜竊罪。很多小偷都知道這個規律,也沒偷過兩千多元的東西。如果他們犯了這樣的罪,警察很難逮捕他。
但是我不太贊同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法律理念,因為犯罪人數畢竟還是少,對社會不會有太大影響。如果對於那幾個喜歡犯罪的人,法律的懲罰還是那麽輕,我覺得法律的意義並不大。既然人們知道即使犯罪,懲罰也不會那麽嚴重和痛苦,人們就會開始犯罪。畢竟每個人都有這個運氣。而且,大家都想賺錢,想不勞而獲。既然犯罪被抓了,就無所謂了,也可能沒被抓到,人們就會開始選擇犯罪,因為犯罪成本低,成本低,只通過小動作就能獲得利益,犯罪的人會越來越多。
我希望法律應該是嚴格的,執法應該是強有力的,應該成為人民的榜樣。只有這樣,人民才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