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妳父親現在住院繼續治療耳朵。醫藥費及由此造成的誤工費、營養費由打人方支付。妳應該收集醫院的賬單和病假證明。因為妳現在已經提起訴訟,當妳要求他們追加醫療費用的時候,妳應該去法院追加妳的訴訟請求,這樣法院會告知對方妳追加的金額,然後雙方對這部分進行質證,然後妳的證據就生效了。
二是因為是輕傷案件,只有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才會作為刑事案件受理,法院不能單獨作為刑事案件決定結案;
第三,精神損失費應該有賠償,但是由於目前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數額沒有統壹的標準,部分地區不支持精神損失費賠償。妳最好查壹下妳們當地法院有沒有精神損失賠償的先例。如果有,妳的訴求會得到支持。如果沒有,法院會在其他事情上放寬標準,不會讓妳太吃虧。法院會協調對方不陪妳,最後法院會做出判決,只是不管對方配合不配合。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