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成年人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果他的兒子負債,但他無力償還,那麽他的父母就不必償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獨立成年人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做任何事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只要子女有能力,年滿18周歲,父母沒有為子女做過擔保人,子女就應該自己償還,父母沒有償還的義務。父母願意償還子女的債務,必須征得子女債權人的同意,可以將債務轉給父母償還。債務轉移是指債務人在不改變債務內容的情況下,將全部或部分合同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如果父母為子女擔保,當子女要求父母為其借款行為擔保時,老人應該量力而行。保證人分為壹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壹般擔保是指當子女因債務被債權人起訴,經法院執行程序後,該子女仍不支付該款項時,由為該子女提供壹般擔保的父母代為清償債務。連帶保證是指雖然這筆錢是子女借的,但如果父母為其作了連帶保證,債權人可以要求子女償還,或者直接要求父母償還,或者要求子女和父母共同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八條* * *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