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六條。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可以並處罰款: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應征公民拒絕或者逃避征集的;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軍事訓練、服兵役或者應征入伍的。
壹般定下兵發了錄取通知書就不能反悔,否則按拒服兵役處理。網上征兵報名後不去體檢,將被征兵辦視為放棄參軍意願,對應征者本人暫時沒有影響,對以後再次網上入伍有壹定影響。但政審通過後,不能拒絕或逃避征兵。
征兵的有關規定
2014政治考核采取了壹些新措施。新增的政治條件涉及編造傳播帶有政治問題的移動互聯網信息、網絡成癮、沈迷遊戲、出國、加入外國國籍、持有外國永久居留證等。
5438年6月+2020年10月,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從2020年起,義務兵征集由每年壹次調整為每年兩次。
實行壹年兩次征兵和兩次退役後,征兵時間分為上半年和下半年。上半年征兵從2月中旬開始,3月底結束,征兵審批時間為3月1。下半年,8月中旬開始征兵,9月底結束,新兵入伍時間為9月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國家兵役法》的規定,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兩年,士兵退役的時間與其被批準服現役的時間相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