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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和收購的區別

法律分析:(1)適用的法律法規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和《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則》、《省級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實施細則》、《城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拆遷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省級人民政府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和土地管理法〉辦法》、《市級人民政府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二)異地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是針對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被拆遷人是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單位或城鎮居民;征收集體土地房屋是針對農村被征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被拆遷人是持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鄉、村、村民小組等集體經濟或村民。

(三)補償內容不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主要包括: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不動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方法評估確定。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單位平均占用耕地數量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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