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駛的汽車撞死人,只要不是事故的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就不會判刑。運輸人員或非運輸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是否構成犯罪,應當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認定。
定罪和判刑的標準是:
1.根據基本犯罪事實,在相應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根據量刑情節調整基準刑,綜合考慮全案情況依法確定宣告刑。
綜上,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交通事故造成壹人死亡,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構成刑事犯罪。如果不是正常行使的駕駛人責任,不承擔刑事責任就不會判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