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正當防衛的情況下,如果壹個人因為正常的正當防衛而殺人,構成防衛過當,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壹般會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特殊正當防衛的情況下,即針對毆打、殺人、搶劫、強奸等的防衛。,沒有過度防衛。即使妳殺了人,這個時候也不承擔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的前提是不法侵害的存在。不法侵害不僅包括對生命健康權的侵害,還包括對人身自由、公私財產和其他權利的侵害;它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違法行為。不法侵害不應僅限於暴力侵害或犯罪行為。
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正當防衛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第十八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結果的,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必要時,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