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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解雇員工的過程

法律分析:正式辭退員工過程中應履行以下程序:(1)決策人(單位主管、勞動者)提出辭退申請;(二)人事部門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報主管部門審批;(三)通知部門和工作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歸還工具設備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壹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壹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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