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方主體不同。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法律法規由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政策是由中共中央委員會或政治局制定的。
2.不同的配方程序。法律法規的制定程序比較嚴格,但政策沒有嚴格的制定程序。
3.穩定性不壹樣。法律法規壹旦制定,非經法定程序不能隨意廢止,具有很強的穩定性。政策為了實現其所代表的階級、階層的利益和意誌,以權威的形式規範了在壹定歷史時期內應當達到的目標、行動原則、明確的任務、工作方法、壹般步驟和具體措施,並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
4.調整對象不同。法律通常規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對所有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政策的本質是階級利益在觀念上、主觀上和實踐上的反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
民法調整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文章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