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三條國家堅持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的原則,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則,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絡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網絡安全人才培養,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絡安全防護能力。
第十條建設和運營網絡或者通過網絡提供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絡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絡安全事件,防範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絡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十壹條涉網行業組織按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制定網絡安全行為規範,引導會員加強網絡安全防護,提高網絡安全防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