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政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是壹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基本準則。
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國政府是國家權力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是人民意誌的執行者和利益的維護者。我們的政府之所以能夠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根本上是由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性質決定的,其本質就是人民當家作主。堅持對人民負責的原則,要求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工作態度,樹立務實的工作作風,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
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工作態度,要求政府及其公職人員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真誠為人民負責的思想,為人民謀利益。
樹立務實的工作作風,就是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不僅在口頭上,而且在行動上為人民服務。要真抓實幹,把各項工作壹步壹步落到實處,著力研究解決人民生活和生產中的迫切問題,努力使政府工作經得起實踐和群眾的檢驗。
實現和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終是我們黨和國家的最高目標。必須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會、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這就要求我們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