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政府可以強制征用土地嗎?

政府可以強制征用土地嗎?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政府不能強行征用土地。征收土地應當遵循先補償後搬遷的原則,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不得以暴力、威脅等非法手段強迫被征收人搬遷。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後拆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交通等手段強迫被征收人搬遷。禁止施工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應當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補償費,安排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征地應當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補償費,安排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

  • 上一篇:正當程序的特征是什麽
  • 下一篇:打賞直播平臺的法律性質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