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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公民尋求幫助或投訴提供的渠道。

我國政府為公民尋求幫助或投訴提供的途徑和方法如下

①設立熱線。

(2)成立信訪部門。

③發展電子政務。

④依法建立行政裁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制度。

分析:

1.政府為公民尋求幫助或投訴提供的法律渠道包括:

①行政仲裁制度。

②行政復議制度。

③行政訴訟制度。

2.充分掌握公民尋求幫助的途徑:

(1)政府為公民尋求幫助或投訴提供的主要渠道。

開通熱線電話,發展電子政務,設立信訪部門,依法建立行政裁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制度。

(2)尋求幫助或抱怨的意義:

(1)幫助解決自身困難,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有助於推動政府工作的持續改進。

3、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電話、來訪等形式進行的信訪。,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由有關行政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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