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的說明
1.2018年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且考試全部科目合格,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其合格科目繼續有效,按四年壹周期順延至2021年。
2.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醫藥品管理局發布的《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人員,具有中專學歷,可在2021年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
二、執業藥師的職責
1,執業藥師應當遵守職業標準和職業規範,保證和促進公眾安全有效用藥。
2.執業藥師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藥品研發、生產、銷售、使用的各項法規政策,對違規、違法行為或決定提出建議,並及時向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是為了規範執業藥師行業。廣大執業藥師只有按照規範辦事,才能認真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