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網絡侵權是指發生在網絡環境中的侵權行為。所謂網絡,是指通過通信設備和線路將多個地理位置不同、功能獨立的計算機系統連接起來,以完善的網絡軟件和網絡操作系統實現網絡中資源共享的系統。網絡侵權是知識侵權的壹種形式,本質上與傳統侵權相同,即行為人因其過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權利而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以及根據法律特別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致害行為。著作權中有這樣壹種權利: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在自己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所以,如果沒有獲得影視作品作者的授權,在直播平臺上播放該影片,就是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使用作品,但應當寫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稱,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壹)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作品或者說明問題,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上不可避免地復制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上一篇:刑事強制傳喚的法律規定下一篇:大連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