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網絡視頻是侵權行為。除法律規定的合理使用的情況外,任何未經作品著作權人同意的傳播行為都屬於侵權。互聯網用戶和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互聯網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未參與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竊他人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音像制品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