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的父母是直系親屬嗎?
1,配偶的父母是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公婆)、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孫子女)及其配偶。
2、壹般用“直系血親”或“近親屬”,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
3.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相同血緣關系的上輩和下輩親屬,如父母子女、祖孫等。
4.供養親屬是指被提供了主要生活來源且無勞動能力的親屬,包括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所以供養親屬壹定是直系親屬,直系親屬不壹定是供養親屬。
綜上所述,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公婆)、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祖父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5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第1048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1068條
父母有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