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直系親屬是與我們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包括自然直系親屬和法律虛構的直系親屬,如養子女、養父母、養孫子女、養孫子女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5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八條
“近親”是指丈夫、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姐妹。
2.直系親屬過節有什麽規定?
1.職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根據具體情況,經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給予壹至三天婚喪假。
2.職工結婚時不在同壹個地方工作,其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要到外地操辦喪事的,可以根據距離遠近給予事假;
3.在批準的婚喪假、旅遊假期間,員工工資照常發放,途中差旅費由員工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