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職業打假人新規主要表現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會受理所有投訴,部分情況下監管部門也不會受理。與職業打假人最相關的壹種情況是,是否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用於日常消費,或者無法證明與被投訴人存在消費者權益爭議,監管部門不會受理相關投訴。這意味著職業打假人需要進行真實的消費,或者能夠證明與被投訴人存在消費者權益糾紛,才能進行投訴。事實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非常明確。在食品藥品領域,‘知假買假’還是受法律保護的,可以引導‘職業索賠者’真正關註食品安全等問題。此外,如何確定不是為了日常消費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在實踐中存在難度,需要進壹步明確。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條例保護。但是,以營利為目的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適用本條例。
上一篇:政治避難回國會有什麽後果?下一篇:中國對禮儀的重視程度不亞於法律,是強制性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