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五條: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措施。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需要簽訂書面合同,要求守約:有些用人單位很不規範,不願意和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了逃避壹些責任,有些單位領導想辦法省事。這是對勞動者的極度不負責任。勞動者有權要求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合同。這樣,如果出現勞動爭議或糾紛,就有了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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