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夥協議是合夥企業成立的法律依據。合夥協議是處理合夥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只具有內部效力,即只約束合夥人。合夥協議是調整合夥關系、規範合夥人權利義務、處理合夥糾紛的基本法律依據,也是合夥成立的法律依據,這就是合夥的契約性。當然,合夥協議可以以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訂立。合夥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夥協議,但合夥人之間實際存在權利義務關系,開展事實上的合夥業務的,仍視為合夥。如果兩者之間發生糾紛,則視為合夥糾紛。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民間借貸分為私人個體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至於民間借貸合同,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就可以認定為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即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否則視為高利貸,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兩者之間發生糾紛,則視為借貸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條合夥合同是兩個以上合夥人為同壹經營目的,分享利益、承擔風險的協議。
第九百六十八條合夥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
第九百六十九條合夥人的出資、依法從合夥企業事務中取得的收入和其他財產,屬於合夥企業的財產。合夥合同終止前,合夥人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