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有加蓋公章而沒有經辦人簽字的未付款借條具有法律效力。\x0d\2。如果妳同意了公司給妳的拿工資的時間,妳可以等到這壹天去拿錢。如果不同意,可以拿著這張借條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x0d\3。勞動行政部門查明事實後,將責令其限制支付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將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額外支付賠償金。\x0d\詳情請參考以下法律規定。\x0d\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x0d\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x0d\(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x0d\(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x0d\ (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x0d\(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按照本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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