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第十條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規定了行政處罰,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範圍內作出規定。
第十壹條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已經規定行政處罰的,地方性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應當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範圍內作出規定。
擴展數據:
適用行政處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適用行政處罰的前提條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行政違法行為客觀存在。?
2、行政處罰主體是享有法定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
3.行政處罰的對象是違反行政管理秩序,具有壹定責任能力的行政違法行為人。?
4、適用行政處罰的時效,是指對行為人實施行政處罰,但違法行為不超過查處時效。?
行政處罰種類主要是指行政處罰機關對違法行為的具體處罰和制裁手段。?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