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等權;
2.個人自由;
3.政治權利和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
5.監督和獲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和經濟權利;
7.教育、科學和文化權利和自由;
8.婦女、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受國家保護。
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如下:
1,維護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
2.遵守憲法和法律,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4.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參加民兵組織;
5.依法納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國人民和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從事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健康、幹擾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