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55到1957,教育部和國防部先後批準在全國127所中學開展軍事訓練,受訓人數超過7萬人。當時高校重點培養後備技術軍官;高級中學進行基礎軍事訓練。實踐證明,上述軍訓對激發學生的愛國熱情,增強學生的國防觀念,擴大知識面,培養祖國需要的合格人才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中國為什麽要頒布這壹法律規定?
首先,我國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國人民每壹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國人民和公民的光榮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八章明確規定並要求高等學校、高級中學的學生軍事訓練。
其次,通過軍訓,學生可以提高國防意識,掌握壹些基本的軍事技能。
第三,通過軍訓,可以增強大學生的組織紀律觀念,培養吃苦耐勞的精神,為全面成功打下基礎。
第四,雖然我們今天處於和平時期,但戰爭的硝煙隨時可能點燃。大學生要通過軍訓掌握最基本的軍事知識,居安思危。壹旦戰爭爆發,大學生可以放下筆拿起槍成為國家的後備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