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結婚年齡不是強制性的,也不是最佳結婚年齡,而是指最低結婚年齡,是非法婚姻和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法定結婚年齡是強制性的,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的。如果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婚姻是無效的,無效婚姻從壹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婚姻登記的過程:
1,申請,男女雙方* * *在壹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登記機關對雙方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
3、登記、審查,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綜上所述,結婚證是法律對男女關系的保護。另外,結婚證是夫妻關系的證明。所有需要用來證明夫妻關系的都需要用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6條
婚姻應當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幹涉。
第1047條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1048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1049條
想結婚的男女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