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條?超過下列時限後,該罪行將不予起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後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起訴期限內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訴期限的限制。
擴展數據
追訴時效是指刑法對犯罪分子規定的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間。犯罪超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立案偵查的,應當駁回起訴,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行政處罰法中的追訴時效,是指對因違法行為被追究的行為人的行政處罰的有效期間。超過此期限的,行政機關不得對行為人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的,不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
參考:中國法院網: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