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貪汙科研經費,從此入獄。?
2014年6月,李寧被吉林省長嶺縣檢察院工作人員帶走。他被捕的原因是,他通過虛開發票、虛列勞務費等手段套取科研經費,並將資金轉入自己控制的公司。涉嫌挪用科研公款2000多萬元。但李寧謊稱自己無罪,拒不認罪。經過長達五年的審判,檢方不斷尋找充分的證據,最終李寧以貪汙受賄被判刑。
二是他是中國工程院最年輕的院士,最後成為輿論的對象。
院士是中國科學家的最高榮譽,很多學術研究者畢生致力於科研很難獲得如此高的學位。由於在動物遺傳學領域的成就,李寧於2007年被授予中國工程院院士。當時他才45歲,成為中國工程院最年輕的院士。然而,在因涉嫌挪用科研經費被捕後,李寧成了輿論的對象,從院士變成了貪汙犯。
第三,經過漫長的審判,正義終將到來。
由於李寧貪汙手段十分狡猾,部分證據無法取得,且其助手章雷的供述前後矛盾,以至於司法機關壹直無法審理判決。直到2019年6月5438+2月,其助手張磊才當庭認罪,李寧受到相應處罰。科學研究是壹項偉大的事業。如果把國家的錢據為己有,挪用的資金最終會受到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