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有企業:是指企業所有資產歸國家所有,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的非公司制經濟組織;
2、集體所有制企業是* * *勞動者的壹部分,具有生產資料的所有權,是公有制的壹種形式;
3、企業之間或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組成新的經濟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備法人條件,經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稱為聯營企業;
4.外資企業是在中國設立的三種類型的外商投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
5.私營企業: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制,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