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孫多次犯罪,但在減刑過程中多次減刑,犯罪後不久即被釋放出獄。他出獄後不久就犯了罪,這造成了孫的惡性循環。雖然孫多次僥幸逃脫法律制裁。但是公平正義是有的,最後孫以死刑告終。我們相信,通過孫案,國家有關單位會更加深刻地體會到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第二,人可以犯錯,但犯錯了就要改正。孫屢犯不改,實不可取。當我們的人生出了問題,應該及時懸崖勒馬,而不是壹味的犯錯,這樣不僅會毀了自己,還會給社會帶來非常不好的影響。孫案值得我們深思,也希望全國政法機關加大對這壹犯罪的懲治力度。
第三,俗話說,人之初,性本善。我們相信每個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只是我們在做選擇的時候犯了壹個錯誤。孫的案例告訴我們,人生的每壹個選擇都很重要。做任何事情都要理智,不要沖動。只有這樣,我們的生活才能越來越順暢。
通過孫的案例,警示我們在人生的道路上,壹定要選好自己的人生目標,不要做任何超越法律紅線的事情。只有這樣,我們的生活才會越來越有希望。否則,我們的生活將是黑暗的,我們看不到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