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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蛋糕店被搗毀,兩名主要嫌疑人被捕。他們最初的動機是什麽?

犯罪的動機是為了謀取財物。

蛋糕店主要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惡意編造了壹張欠店主的欠條,將自己置於債權人的地位,委托他人與自己壹起向店主勒索錢財。第二期期間,兩人多次進店打砸搶鬧,甚至還去找過店主父母壹次,嚇唬他的家人,但盡管對方性質猖狂,店主報案後仍然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店主受不了他們的騷擾。

本案中需要註意的是,孟先生口中的主要嫌疑人之壹石某,曾入獄三次,最近壹次是在2021前後出獄。但這種人回歸社會後依然囂張跋扈,甚至在警察面前,張口威脅他們就像兒戲,讓人毛骨悚然。為什麽警察不在現場逮捕他們?為什麽這個人可以在蛋糕店繼續行兇?是不是在警察面前說臟話就不用承擔責任,需要人被打死或打傷才能立案?筆者很不解。

雖然嫌疑人已經落網,案件正在調查中,但是為什麽這樣壹個性質非常明確,定性很好的案件,在沒有得到合理的解決方案之前,就可以拿著身份證強行站在媒體面前?直接報警不如網上舉報的原因是什麽?我覺得這是值得大家深思的。也希望類似的事情越來越少,直到消失。希望法律能真正讓太子犯法,和老百姓同罪。我相信,這些在打人案後雨後春筍般冒出來的舉報者,他們的內心還是有信仰的,他們依然相信邪惡是不可戰勝的。也許烏雲會擋住太陽,但總有壹天會撥開雲層看到月亮。這也是他們再次站出來為自己說話的原因。這時候他們內心的暴力罪犯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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