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在職研究生考試有哪些類型和方式?

在職研究生考試有哪些類型和方式?

在職研究生主要有三種報考方式:同等學力申碩、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外合作辦學碩士。不同的報考方式有不同的考試。

第壹,同學術水平的沈碩

1,期末考試:

研修班課程結束後,學生需參加院校組織的畢業考試,考試合格,獲得畢業證書。

2.申碩統考:

每年5月國家組織,考試科目只有兩門,外語+綜合科目,滿分100,每科科研60分可以及格。如果單科不及格,補考多,考試相對簡單。

點擊查看申碩同等學力招生簡章。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1,全國初試:

每年2月底舉行,65438,考試時間、試卷、錄取分數線與統考相同。考試科目壹般包括政治、數學、英語和專業課。

2.大學復試:

復試壹般在次年的3月底-4月初。通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包括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外語口試和綜合面試。

中外合作辦學碩士

不需要參加全國統考,國外高校組織學生的考核。錄取通常采取面試和筆試的方式,也可以在報名材料得到院校認可後進行錄取。

點擊查看中外合作辦學招生簡章。

點擊進入在職研究生報名入口。

  • 上一篇:在監獄服刑期間如何處理其他案件?
  • 下一篇:如何保護自己的財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