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和尚不能結婚”已經成為壹種普遍的社會態度。很多人認為,和尚娶了接近放蕩的女子,不守戒律,就很難修成正果。即使實現,也需要很長時間。
在這種說法的影響下,立誌成佛的僧人有意識地選擇拋棄妻兒,甚至終身不嫁,出家為僧,這也是稱僧人為“和尚”的由來。
張松尚英《論法的保護》說“不守妻者,事簡易,事業易成”。原來和尚的“打光棍”是出於修行的需要。漸漸地,這種出於“六根清凈”、不近女色的自願行為,演變成了佛教的“戒”。
其次,這是壹個宗教問題。和尚能不能結婚,取決於佛教界“尊教尊俗”。雖然法律不在乎和尚能不能結婚,大部分和尚不結婚,是為了尊重教義和習俗,但總有壹些和尚不想做單身狗,所以結婚了。
很多人認為,既然選擇了做聖人,就應該放棄世俗的男女之愛。否則,妳幹脆利落地選擇了世俗。所以有些和尚為了迎合人,選擇不結婚。但是,現在的和尚已經不像以前了,現在的和尚也大腹便便,比如嵩山少林寺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