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制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意見的通知》的規定,普通中學原則上每班45-50人,城市小學和農村小學40-45人,具體標準由各省(區、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要結合近年來高中、初中、小學招生人口變化情況,綜合考慮校舍、教師數量等條件,適當安排班數和班級。
中小學拓展教材編寫的規劃與指導?
教育行政部門要把中小學的核定和管理與本地區基礎教育發展規劃結合起來,加強指導,從長計議,統籌規劃。在核定和分解中小學數量時,要充分考慮近年來中小學生數量變化和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分配方案。
按照編制標準,對需要大幅度增加的地方進行計算,在保證質量的基礎上逐步配備教師和人員。中小學教師隊伍的編制要定期調整,實行動態管理。
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學校主管部門的職能作用,積極穩妥地做好中小學教職工分流工作,盡量避免對教育教學和社會穩定造成波動和影響。根據國辦發[2002]28號文件精神,中小學教職工分流參照行政人員分流政策執行。
要把中小學教師隊伍調整分流與推進和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結合起來,改革學校聘用制度,促進教師交流,引導教師隊伍從城鎮和超編學校向農村和超編學校流動,進壹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學校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基礎教育進壹步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