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1)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合法證明、轉讓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實地勘察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發出轉讓令。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條例》第七條按以下程序辦理:

(壹)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合法證明、轉讓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實地勘察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發出轉讓令。

  • 上一篇:中國國際救援中心集團有限公司是MLM組織嗎?
  • 下一篇:中途離職的年終獎還有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