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慈善日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設立的。
法律規定,每年的9月5日定為中華慈善日。《慈善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法律。2006年3月19日發布第43號主席令,確立了慈善日的設立及相關慈善活動的法律地位。
中國慈善日的設立旨在推動社會慈善事業的發展,鼓勵更多的人參與慈善活動,促進社會慈善事業的進步。每年,中國慈善日都有壹個特定的主題,以引導慈善活動關註特定領域,如鄉村振興。
該條例的制定和中國慈善日的設立,表明中國政府對慈善事業的重視,旨在倡導傳播社會愛心和公益精神,以更好地滿足社會的慈善需求,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今天是第三個“中華慈善日”。上午,市慈善總會舉行了慈善命名基金集中簽約儀式。
慈善命名基金是南通市慈善總會依法向社會募集資金的重要形式之壹。捐贈人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救助項目,在南通市慈善總會設立固定、定期、定向的慈善捐贈賬戶。上午,6家愛心單位與市慈善總會簽約成立慈善冠名基金,市慈善總會對部分達到50萬元以上的慈善冠名基金現場授牌。
南通:個人或家庭捐款1,000元可成立小型慈善命名基金。
同日,市慈善總會還發布了小額慈善冠名基金管理辦法。以後1,000元的個人和家庭,1,000元的小企業和團體,都可以有壹個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慈善命名基金。
截至目前,南通市慈善總會共設立慈善冠名基金62只,基金總規模2960萬元,其中50萬元以上的有24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