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院不如實判決怎麽辦?

法院不如實判決怎麽辦?

法律分析:不服壹審判決的,可以在上訴期間向上壹級法院上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三十八條。不服第壹審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上訴期間,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期限,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有住所的當事人。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的期限。當事人上訴期限屆滿,沒有上訴的,第壹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

  • 上一篇:法人、企業、公司的聯系與區別
  • 下一篇:2020司法考試報名條件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