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歷史作用:這部憲法以立法的形式把新中國成立五年來我國人民革命的成就和新的勝利成果固定下來,反映了我國廣大人民群眾建設社會主義的共同願望。首先,它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了實現國家在過渡時期總任務的具體步驟。序言指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社會建立的過渡時期。國家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是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逐步完成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3.第壹個五年計劃的內容:在國民經濟迅速恢復和發展的基礎上,從65438年到0953年實施了發展國民經濟的第壹個五年計劃。根據過渡時期中國* * *生產黨總路線的要求,國家計劃的基本任務是:集中主要力量進行以蘇聯幫助中國設計的156建設單位為中心的工業建設,建立中國社會主義工業化的初步基礎;發展部分集體所有制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發展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建立農業和手工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初步基礎;基本上將資本主義工商業納入各種形式的國家資本主義,為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奠定基礎。以此為中心,平衡金融、信貸、市場,安排好人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