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我國海商法規定多少噸?

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我國海商法規定多少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規定,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動裝置,但用於軍事、政府公務的船舶和20總噸以下的小型船舶除外。船舶是壹種主要在地理水域運行的人造交通工具。民用船舶壹般分為運輸船、工程船、漁船和港口船。船體壹般用於布置動力裝置、裝載貨物、儲存燃料和淡水,以及布置其他艙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文章

本法所稱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動裝置,但用於軍事、政府事務的船舶和20總噸以下的小型船舶除外。前款所稱船舶,包括船舶附件。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與中國港口之間的海上運輸和拖航,由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中國國旗的船舶經營。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批準,外國船舶不得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與中國港口之間的海上運輸和拖帶。第五條

依法登記的船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權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中國國旗。非法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航行的船舶,由有關機關予以制止並處以罰款。

  • 上一篇:中國駕照可以在歐洲哪些國家使用?
  • 下一篇:1.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或者拖欠社會保險費有哪些法律責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