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根據當地居民生活費用確定,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進行調整。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參照當地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壹定比例,或者參照當地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壹定比例或者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參照最低工資標準,城市低保標準在當地月最低工資的40%至50%之間確定。農村低保標準不低於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70%,城鄉差距逐步縮小。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實行城鄉統壹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第壹款規定,在執行貨幣債權中, 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是其本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所必需的住宅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壹)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維持生活所必需的住宅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向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用房,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變更後的房屋價格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