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談判信托計劃的擴展。信托項目存在暫時性流動性風險。此時展期可以成為解決信托項目兌付危機的途徑之壹,信托公司可以在信托項目展期期間尋求外部資金來源。展期是目前應對資金池信托閃電風暴最主要的方式,信托公司會積極配合投資者簽訂相關協議進行展期。
2.要求信托公司使用抵押貸款。需要註意的是,資產的處置需要壹定的過程,法院對於司法處置有自己的處理周期,這是信托公司無法控制的。如果處置周期較長,可能壹年都落實不了相應的資金。
3.投資者應確認信托公司是否履行了應盡義務。如果信托公司履行緩慢或者在上述工作中存在明顯缺陷,那麽信托公司必須對損失承擔部分連帶責任。這時候可以聘請律師進行訴訟。
4.讓第三方擔保履行法律責任。壹些信托風險控制將由具有無限連帶責任的第三方擔保。在無限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壹旦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合同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主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者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