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說明:
因為父母可以根據孩子的學校選擇在校外租房或者重新買房,不會有太大的影響,而且如果自己有經濟能力,賣掉老房子也算是增加了收入,所以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而且學籍註冊是入學後辦理的,壹次性生效。既然孩子有學籍,那麽入學後賣房或者轉戶口都不會影響他現在就讀的學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當設置小學和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少年能夠就近入學。
《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義務教育學校的設置,由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規劃,合理布局。小學的設立應當有利於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小學入學條件和辦理時間程序:
小學入學要求:
凡年滿6周歲的兒童(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免試就近入學,完成義務教育。
處理時間程序:
每年6月第壹周,小學教育行政部門在社區、學校和公共信息網絡發布招生報名公告,公布學校新生入學人數;第二周,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按要求到指定報名點報名;招生名單將在第三周公布。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招生報名和新生入學學位數量,在7月15左右完成劃片或微機排名工作,在社區和學校公布學生姓名、小學等重要信息;8月底辦理註冊手續。
根據各省、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對口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公辦小學招收年滿6周歲、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來滬就讀兒童。主要招收流動人口子女的政府委托的民辦小學,免試招收符合條件的統籌安排的流動人口子女。